朱琳琳

律師

朱琳琳於2003年在澳門律師公會註冊為澳門執業律師,於2016年加入「黃顯輝律師事務所暨私人公證員」為兼任律師,她現職澳門大學法學院的高級導師,任教債法、民事訴訟法及行政法。於2020年1月獲廣東省司法廳授予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澳律師執業資格,並兼任人和啟邦顯輝(橫琴)聯營律師事務所的澳門律師。

朱琳琳於1995年完成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及口譯課程,於2001年在澳門大學法學院取得葡語法律學士學位,於2007年取得澳門大學法學院葡語法律碩士學位,於2020年取得澳門大學法學院哲學博士學位。

朱琳琳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以及多個與澳門法律改革及公共行政改革事宜有關的政府委員會的成員。她亦曾擔任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法務局及澳門終審法院辦公室分別舉辦的法律培訓課程導師。

主要業務範圍:

  • 民商法
  • 勞動關係法
  • 行政法

語言:

  • 中文(廣東話及普通話)
  • 英語
  • 葡萄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