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審核認定涉及五個組別共二十名參選人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因而無被選資格。本澳政、商、公務員團體、法律界、教育界等代表咸表支持選管會的決定,認為可以防止言行不一的自稱愛國者進入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衝擊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區的憲制秩序,影響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落實“愛國者治澳”
全國政協常委、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對有關決定表示堅決支持,並認為這是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確保“一國兩制”全面準確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選管會依照立法會選舉法,履行資格審查職責並作出有關認定,具有必要性、合法性和重要性。同時體現選管會積極履職盡責的擔當精神,防止一些言行不一的自稱愛國者進入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起到守好第一關的作用,使“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有效落實,確保澳門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保證澳門行穩致遠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僑聯副主席、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劉藝良表示,立法會選管會的決定是依法、依規範、按照程序作出的,他堅決支持和擁護。這是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具體表現。只有築牢愛國者治澳根基,才能將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澳門特區的參選人阻擋在體制之外,才能真正實現愛國者治理澳門,才能保證澳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這符合澳門社會和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應該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和支持。澳門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就把愛國愛澳作為依法治澳的重要基礎,有效維護了澳門的繁榮穩定和發展利益。要繼續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繁榮穩定,有必要依法嚴格甄選出真正的愛國愛澳者,尤其是按照選舉法的規定,拒絕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者無被選資格,事實證明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者同樣無被選資格。選委會的有關決定,展現出較高的職業素養和擔當精神,更是嚴格依法行事的具體體現。
汲取鄰地政治教訓
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澳門工商聯會會長何敬麟表示,選管會對參選人員資格嚴格依法審核,是對市民,對社會負責的體現。大眾應對選管會的專業判斷給予理解和支持。他指出,鄰近地區的多年政治運動,都有立法會內黨派人士支持,搞得社會經濟凋零。所以,澳門選舉更須謹慎、嚴格。從選管會的講解中,了解到參選人資格的審核標準不只是聽其言,更要觀其行。以往某些人也簽署聲名、宣誓,但仍然從事支持“台獨”、“港獨”和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從事動搖憲法和基本法地位的活動,當然是不能允許的。國家安全是社會安穩最重要的基礎,只有真正的愛國者,才不會作出損害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才能真誠擁護“一國兩制”的這個偉大的政治財富,才能維護澳門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依法遏止害國害澳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官世海表示,絕大多數立法會議員都是堅定的愛國者,大家齊心協力,共同推動澳門繁榮穩定發展。任何有可能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衝擊國家根本制度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影響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行徑,必須依法遏止。“愛國者治澳”不是高標準、高要求,而是基本的政治倫理,這對公務人員是很好理解的事情,而立法會議員更應踐行。任何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支持“港獨”“台獨”等分裂國家活動的人,顯然不符合“愛國者”的基本要求,立法會殿堂上必須由真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真正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愛國者為組成主體,才有利於澳門“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有利於澳門未來的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體現政府依法施政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會長崔世昌接受訪問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中,都載有關於選舉當中,參選組別和候選人資格的規定,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擔當着審核被選資格的重要角色。選管會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為事實依據,經審核後最終認定今次參加直選的名單中,涉及五個組別共二十名參選人違反關於擁護和效忠的規定,不具被選資格。選管會的決定,具有充分的事實作為根據,整個過程合法合理,也體現了“一國兩制”、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核心價值。
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理事長黃顯輝表示,堅決支持選管會依法取消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不效忠的候選人的參選資格,這堅守了只有“愛國者”才可參選的底線,只有堅持和貫徹“愛國者治澳”原則,才能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才能真正實現澳門特區長治久安。他指本次選管會的決定與澳門居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及監督權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因為選管會是針對候選人是否真正擁護憲法及基本法,是否真正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澳門特區,而依法制訂可操作的審查標準,當中並沒有限制任何澳門居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及監督權,反而讓澳門居民可以在真正擁護及效忠的候選人中,投票選出代表大家的立法會議員,針對特區政府的施政行使知情權及監督權,而澳門居民依法繼續享有各項基本權利,繼續依法行使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監督權和請願權等。
真心維護國家主權
澳門青年法學會會長曾新智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選舉法規定的擁護和效忠與愛國者治澳是一個必然及連帶的關係,根據選舉法規定被選舉出來管治澳門的人士必須是擁護和效忠祖國,必須是愛國者,這樣方能保證國家“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準確實施。他認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先要體現在愛國上。澳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管治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不是高標準、高要求,這是基本的政治倫理,是“一國兩制” 方針的核心要義,是全面準確貫徹 “一國兩制” 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只有愛國者,才可能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才可能尊重和維護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才可能全力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杜絕反中亂澳種子
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常務理事潘愛儀表示,由於特區選舉制度本身有待完善和過去從未進行過實質性的資格審查,導致一些反中亂澳分子可通過選舉進入立法會,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衝擊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區的憲制秩序,影響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認為絕不能讓反中亂澳的種子在澳門傳播和萌芽,必須要讓反中亂澳者出局,並向所有人清楚和全面傳達堅持以愛國者治澳的資訊。對於攻擊、詆譭、抹黑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反對、否定或叫囂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謀求改變國家根本制度,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破壞基本法在港澳有效實施,宣揚、支持、參與分裂國家的活動,勾結外國勢力,離間港澳與內地的關係,破壞澳門社會和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人,都應堅決擋在特區管治體制之外。
效忠擁護不得模糊
澳門學聯秘書長林翠倩認為,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是每個候選人都應盡之基本義務,不存在模糊空間。她指出,效忠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不能只停留於書面承諾或口號,參選人的具體言行更是重要指標。對那些口頭說“愛國愛澳”,背地裡卻反對、否定或者叫囂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歪曲、挑戰、破壞、謀求改變國家根本制度,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破壞國家及特區制度,反對和抵制中央全面管治,損害國家安全的人,要堅決擋在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之外。選管會履行職責,審核參選人被選資格,依法取消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士的參選資格,是落實和維護“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的必然要求,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據。
繼續做好法制宣傳
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岑耀昌認為愛國愛澳是澳門社會核心價值,《澳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第八項的規定,是維護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區憲制秩序、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是次選管會依法對候選人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核,是職之所在、責之所在,相信在作出相關決定前,必定是根據警方所提供的資料,基於事實進行了審慎的研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絕不是像有些人宣稱的那樣是因為害怕對特區政府的監督。
作為教育工作者,應繼續做好法制教育宣傳,讓學生更多了解《澳門立法會選舉法》以及選舉的相關運作,讓學生明白由愛國者擔任立法會議員的重要性,支持愛國者治澳,把那些破壞國家安全、破壞“一國兩制”、破壞澳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人擋在特區管治架構之外。
資料來源:https://appimg.modaily.cn/app/szb/pc/content/202107/14/content_131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