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132021 【澳門日報消息】 議員黃顯輝提問政府推進建立大灣區法律和司法合作的方案。行政長官賀一誠稱,澳門與珠海、深圳均簽署法律合作安排,未來在珠海橫琴逐步落腳進行試驗,兩地法律體系不同,在民、商事方面法律相差不大,但關於刑法有較大出入。 至於未來會否在橫琴成立另一個法庭,暫未有定案。澳方提出要求可成立獨立機制,以融合兩地民、商事法機制的法庭,已與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溝通。 資料來源:https://appimg.modaily.cn/amucsite/web/index.html#/detail/9779642 2021-04-13Post navigationPreviousPrevious post:橫琴設獨立機制法庭暫無定案NextNext post:恢復權利教師符要件可再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