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黃顯輝表示堅決擁護及支持《港區國安法》,認為法律把“一國”與“兩制”有機融合,亦是國家對於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及特區本身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看不到特區市民會因《港區國安法》的頒佈實施而令自由權利有所侵害。
黃顯輝表示,香港特區由於存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漏洞,在過去一段時間出現社會動亂事件,特別是近年出現的“港獨”、“黑暴”的犯罪行為,嚴重觸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抵觸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而《港區國安法》是填補香港回歸二十三年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漏洞。
他認為,《港區國安法》是國家對於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及特區本身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且憲法及基本法方方面面都體現出國家全面管治權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亦體現出只有國家安全、國家主權得以維護,兩個特區的“一國兩制”才有基礎,繼續用好“一國兩制”優勢,繼續發展特區,令特區市民繼續享受社會安定繁榮,為國家、為特區作出貢獻,看不到特區市民會因《港區國安法》的頒佈實施而令自由權利有所侵害。
黃顯輝又表示,《港區國安法》是結合香港普通法制,舉例如陪審團制度,原則上是繼續採用香港實施的普通法,基於特殊情況下應律政司的建議,才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去進行有關審判。同時透過香港行政長官聽取司法界相關機構及實體的意見後,由行政長官預先指定一批法官處理相關方面的案件,是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他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法律是深思熟慮,考慮到香港實際情況去制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並就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去制定《港區國安法》,黃顯輝表示,至於其他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類型的立法工作,中央清晰香港特區仍有責任履行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為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立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