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三常會昨續審《修改十一月一日第六七/九九/M號法令及其核准的〈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教青局長老柏生等政府代表列席。法案建議公校教師如求診或隨診,應於學校領導機關指定或批准的時段補償缺勤的授課時間。

會後,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崔世平表示,對於法案建議公校教師如求診或隨診需補時,有委員不認同制度,認為削弱了教師權益。

他們引述政府代表解釋,二○一七至二○一九年,因隨診而沒有補堂的教師約一百七十名,佔現有公校教師一半,又指修法條文要考慮學生接受老師教育的公共利益。政府代表認為,隨診時間可以醫患雙方協商,相信隨診與授課時間不衝突是可以做到。

隨診無補堂趨增

黃顯輝引述政府數據指出,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發現教師隨診而無補堂的數字逐年增加,而自願補堂的數字則逐年遞減。二○一七年教師隨診無補堂者有九百七十堂,自願補償廿四堂;二○一八年教師隨診無補堂有一千○廿五堂,自願補償十五堂;二○一九年教師隨診無補堂有一千二百四十五堂,自願補償只有七堂。政府強調修改制度是考慮到學生有接受教育的公共利益。聽取政府解釋後,沒有委員提出反對。

法案亦建議如對教師科處撤職的紀律處分,則導致其不得在公校擔任教師職務,即使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獲恢復權利者亦然。有委員對此表示關注,質疑相關規定沒有設定期限是否合適,亦有委員提出條文只是禁止其再在公校擔任教師,卻沒有禁止其參與其他教育相關的職務,認為政府考慮要更周詳。政府代表回應稱,會分析委員會意見。

黃顯輝指出,委員會將與政府顧問團進行會議,就法案在技術上作優化,待政府再交新文本,爭取如期完成法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