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早與政府代表細審《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高等教育制度》的修訂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表示,新教育基金的資助細則,擬用行政法規制訂,以便日後能因應教育發展靈活調整法律,並爭取於九十日內草擬行政法規。

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修訂案建議現行的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合併成為一個新的教育範疇自治基金。有委員關注新基金的法案僅列明宗旨,未如以往的法律般,列明基金性質、資金來源及用途等。

政府回應時舉例,倘橫琴深合區學校亦是資助對象之一,但法案並無提及,可如何資助?政府期望透過行政法規訂定相關的資助細則,如資助對象及方式等,以便日後能因應教育發展靈活修改。但會考慮新基金的法律除列明宗旨外,可適當增加內容,如基金性質等。

會上亦有委員關注公立高校科研開支的透明度及監督。政府稱,按現行制度,公立高校有內部及外部的財政監督,每年均會提交年度預算予立法會,亦可應立法會要求列席解釋具體開支。至於高校與其他企業的科研合作,因為涉及知識產權、合作協議等,未必能即時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