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政府正修訂消委會組織法
於今年元旦生效,議員李良汪質疑為何至今仍未按《消保法》設立諮詢組織。消委會執委會主席梁碧珊回應表示,特區政府正加緊修訂消委會的組織法,包括把現時諮詢職能分離,另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現正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李良汪指出,根據《消保法》規定,收集相關資訊前,消委會應聽取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的意見。但有關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影響政府依法監督的權力及公眾合理消費權益。他追問消委會的組織法和相關諮詢組織有否設立時間表?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稱,正與法務部門調整法規,政府亦希望快。
簽協議保跨域消費
議員黃顯輝關注跨境消費維權問題。梁碧珊回應表示,跨域消費維權方面,消委會已與三十七個內地消保組織簽署協議,包括建立個案轉介的綠色通道。一九年至今處理四宗線上跨域調解個案。消委會明年會加大與灣區消保組織的產品測試工作。
另外,《消保法》生效後,今年一至十月巡查一千三百間次,並啟動一百五十三次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