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三常會審議動物診療法案

獸醫專委會或邀外地專家出任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首次與政府代表審議《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提及,具獸醫範疇學士學位課程的自然人,需考取外地獸醫執業資格,才能在澳辦理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執業。另外,考慮到澳門的實際情況,獸醫專業委員會無規定全由本地人組成,即可邀請非本地人參與。

三常會議昨早十時舉行,行政法務司辦公室主任林智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等官員列席。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

澳獸醫不足百人

黃顯輝表示,《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包括獸醫專業資格認可制度、動物的診療及動物商業業務活動。截至今年十月,本澳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約有一百○七間,當中貓狗商業場所約九十間,水族館類場所約十七間,未有售賣雀鳥的商店。目前公共部門有四十名獸醫,私人獸醫約五十四人,當中三十四人為本地人,二十人為外地人。

法案建議獸醫專業委員會由七名具有獸醫專業知識人士組成,有委員關注不包括本地的動保團體。政府稱,專委會的職權包括制訂獸醫的資格認可的條件等,對獸醫專業有一定要求,政府認為現時的建議合適,但不排除隨着社會發展,亦需要動保團體人士參與,屆時再考慮修改。

至於專委會無要求由本地人組成。政府解釋,由於本地私人獸醫中約三成七是外地人,因此政府無要求專委會由本地人組成,未來亦不排除邀請海外的專家學者出任。又指若未來獸醫行業蓬勃,非本地的獸醫人數大減,並由本地人接替,不排除會再修法。

“動物診療法”主要規範貓狗、水族館等的繁殖、售賣及寄養,有委員關注動物美容是否受法案規範?政府表示,若是單純的動物美容、整容,不涉及診療行為,亦不涉及繁殖、售賣及寄養,就不受本法案規管。

無償轉讓不違法

有議員問及自家寵物繁殖後,若把剛出世的貓狗轉讓或平價轉售他人的情況。政府回應稱,無償轉讓不屬於售賣,不受本法案規範,若是如幾百元售賣,偶然性的行為,亦不屬於商業的買賣行為;但若透過網上出售貓狗的次數好多、好頻密,不排除會涉及商業行為,則受法案規範。

獸醫須有外地牌

法案建議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的要件有三項,包括自然人、具獸醫範疇學士學位及外地獸醫執業資格。有委員關注為何要具有外地獸醫的執業資格,若未來本地大學有獸醫學士學位課程,是否仍要到外地考取獸醫執業資格?政府表示,若未來大學有獸醫課程,並有相當人士完成相關的學士學位課程,不排除再修法,但目前人數不太多,設立執業資格的考核制度又涉及好多行政資源,政府認為現行制度是合適的、可行的。

 

 

 

資料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12/17/content_16419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