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協調中心至九月初近三千滲漏個案未處理
仲裁中心:查詢漸多仲裁需求大
被問預計仲裁中心在立案後,需時多少可完成一宗個案?法務局長梁穎姸表示,以取代同意入屋檢測為例,若申請交齊文件,不需要補交資料,證據充分,雙方當事人及仲裁庭都認為無需聽證之下,最快情況可於一個月多內裁決,當然要視乎案件複雜性,以及具體個案的情況而定。
梁穎姸表示,仲裁的基礎原則是快捷,在不損害當事人的權利之下,以非形式化和有效率方式運作,法律亦規定程序期間,確保程序高效及經濟。至於仲裁中心人手方面是否足夠應付需求,梁穎姸指出,據悉中心現時當中三人作為必要仲裁員負責處理滲漏水爭議,相信仲裁中心會綜合考慮個案數量及整體工作量而作出相應配置。法務局亦會與仲裁中心保持緊密溝通,留意法律運作情況。
據電台消息,世貿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表示,政府的跨部門樓宇滲漏水協調中心至九月初仍有近三千宗個案未處理,隨着仲裁制度生效,預計未來居民申請仲裁解決滲漏水爭議的需求大。她提到,中心在九月收到的滲漏水查詢日均十多宗,並有上升趨勢。
她指出,設立仲裁庭前,涉事各方須各自支付預付金,若被申請人未能依時支付,需承擔不利後果,例如額外費用、不能在程序中答辯等,仲裁程序亦不會停止。
黃淑禧稱,中心現有三十多名本地仲裁員,當中三人為必要仲裁員,負責處理滲漏水爭議,同時設有專員回應查詢及申請,中心將因應個案數量,適時增加人手。她認為,本澳仲裁員較少,中心近年持續開辦課程加強人員培訓。
資料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3-10/01/content_17050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