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法進會:法治保證愛國教育常態化
法律交流協進會會長黃景禧表示,澳門自回歸以來,一直高度重視和認真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於二○○九年制訂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其後因應國際安全形勢變化,為適時更新及補充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立法會於去年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新增的內容包括規定澳門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當中要求開展對教育、結社、出版、視聽廣播及網絡等領域的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管理等。
在教育領域,內地已於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豐富愛國主義教育工作的內涵和要求,廣泛深入持久有效開展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為進一步以法律制度為澳門特區愛國主義教育作出保障,建議當局可考慮就有關《維護國家安全法》及愛國主義教育工作的內容訂定專門配套法例,特別是就加強高等教育、非高等教育、補習社及教育中心有關愛國主義教育的實施和細化提供法律保障,提升愛國主義教育的規範性與穩定性,明確愛國主義教育的主體責任、受眾權利與義務、行為模式與後果獎懲機制等。
愛國主義教育法治化,相信有助於以法治手段保證愛國主義教育的常態化,配合全面依法施政的治理方略,有利於提升愛國主義教育品質與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