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黃顯輝倡拓灣區律師業務範圍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建議加強粵港澳律師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工作配套措施機制,隨着大灣區律師考試門檻降低以及應對日趨提高的灣區法律服務需求,有需要研究細化港澳律師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配套措施機制,為港澳律師在內地執業,提供更多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機遇和平台。
黃顯輝提出三點建議,一是放寬互通灣區法律服務,加大灣區律師的執業範圍和地域。建議試點配套措施機制可允許大灣區律師在灣區執業一定年資後,將執業範圍逐步開放至行政、刑事等公法範疇,拓寬大灣區律師在大灣區提供法律服務和業務的範圍。
二是促進共融法律人才隊伍,開放大灣區律師參與行業協會。通過開放大灣區律師參與行業協會的架構或工作委員會,將促進行業協會發展符合廣大律師和行業從業者的利益和需求,通過協會平台分享最佳實踐、交流經驗,更好打造大灣區法律工作者人才隊伍,共同推動行業的進步和發展。
三是建議開放港澳律師可藉橫琴單牌車進入廣東省其他行政區域行駛,通過便利港澳律師的跨境出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律師之間的合作與互動,便捷大灣區律師與廣東省的企業和機構建立聯繫,推動法律服務合作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