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經夾屋移轉新制仍待釋疑
三常會將邀相關部門討論法案執行問題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上午十時半會議分析及討論《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關注可否利用本法案便利處理其他政府物業移轉,簡化相關行政程序與其他法律的銜接問題。委員會對法案已完成首次討論,計劃請相關部門討論法案執行問題。
法案建議,日後政府出售有關單位,改由政府直接移轉予取得人,取消先由司長訂定合同將土地租賃批給所衍生權利賦予房屋局、再由房屋局移轉單位這項“中間環節”。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稱,縱使委員會認同要簡化、加快批給程序,政府仍需說明具體會節省多少時間、涉及哪些流程。有委員還提出可否利用本法案便利處理倉庫等政府空置單位的移轉,而不僅局限於經屋、夾屋。
法案取消土地承批人,也沒有批給合同,黃顯輝表示,涉及以《土地法》的臨時批給或確定批給登記、行政長官訂定的批給條件會載有哪些內容等問題。此外,對於法案賦予房屋局訂立移轉獨立單位的預約合同及公證書、申請發給門牌等職權,委員會顧問提醒那並不代表房屋局是相關行為的權利人。黃顯輝說,委員會將製作有關問題清單交予政府,及後會邀請相關的公證署、物業登記局、財政局、市政署等政府部門出席討論法案執行問題。
該法案今年二月五日在立法會大會一般性討論時,由於多位議員存疑,官員解釋未能釋疑,而押後於二月廿八日再議。當日大會以三十票贊成、一票反對一般性通過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