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防國安風險 護社會安定
法聯會辦修國安法研討會
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昨日在會址舉辦“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研討會”,法聯會領導架構成員及會員六十餘人與會。會議由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邱庭彪主持,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張國華應邀出席。
會長崔世昌作書面發言(
邱庭彪宣讀)指出,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只有保證國家安全,才能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此次修法因應形勢發展需要,有助於防範國安風險,維護社會安定,呼籲澳門法律工作者積極發揮專業才智參與修法工作。
理事長黃顯輝致辭稱,法聯會高度重視修法工作,公開諮詢啟動以來,法聯會積極參加公開諮詢活動,支持並對修改《國安法》提出許多建設性意見和建議,體現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擔當。曾翔引介是次修法情況,強調要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與時俱進修改完善國安法。
對標香港國安法
在重點發言環節,監事長趙國強作了題為“為制訂一部‘接地氣’的國安法而努力”的發言,認為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來修改《
國安法》,堅持“一國”原則,符合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香港國安法》可說是最“接地氣”的國安法,澳門修訂《國安法》,應與《
香港國安法》實現對標。
副會長方泉作題為“刑事實體法的修改完善及罪與非罪的界限”的發言,稱刑事實體法仍將是修訂後《國安法》的主要內容之一。諮詢文本關於刑事實體法的修改主要包括罪名罪狀、刑罰制度及刑事管轄三方面。修改既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引,也符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對照補齊的要求。
副理事長王禹作了題為“
修改國安法與落實基本法第廿三條的關係”的發言,認為修改《澳門國安法》是落實澳門基本法第廿三條的必然要求,是對“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內涵的豐富和發展,落實憲法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規定及其精神、推進澳門特色“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體現。
鞏固愛國者治澳
副理事長葉桂平作了題為“修改國安法在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體現及對澳門繁榮穩定的積極作用”的發言,認為修改《國安法》是對“一國兩制”相關制度機制不斷優化完善,有助於特區全面落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鞏固“愛國者治澳”的良好局面。會員陳軒志作了題為“修改國安法與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發言,認為“民安”以”國泰”為前提,“國”之泰,以國家安全為首,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居民的安居樂業。
出席研討會的還有法聯會副會長唐曉晴、李煥江,副理事長何金明、成向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