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繳納稅收時效調整為最長十五年

稅務法典擬二四年元旦生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繼續細則性審議《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時稱,政府希望明年中完成法案的立法工作,之後政府有半年時間安排準備工作,包括宣傳和向業界講解及配套協調等,於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最長債務時效一致

財政局長容光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黃顯輝表示,是次會議主要介紹政府於十月初提交委員會就法案提出問題集的回覆。

在《核准〈稅務法典〉》法案的序言法,政府聽取委員意見後考慮調整法案內容,包括政府明確法案繳納稅收時效期間調整為最長十五年,目的與《民法典》訂定的最長債務時效期十五年一致,但若部分稅務單行法訂定的時效期較短,仍按相關單行稅法處理。

對於委員會指出,法案對電子方式通知的著墨不多,建議政府要重視用電子方式,讓納稅人申報稅務或通知納稅人,政府稱會考慮調整,會按照電子政務法的相關規定,引入遞交稅務申報書或納稅人接收稅務通知的條文內容。

相關修改印小冊子

黃顯輝引述政府稱,稅務違法行為在不同單行稅法的不同稅種已有很詳細規定,政府認為法案是集中針對稅務執行、相關訴訟程序或稅務體制作出規範,故法案不會引入集中性的稅務違法行為制度,同一理由,稅務優惠制度亦不適宜在法案集中訂定。至於稅務執行程序屬行政程序,並不是司法訴訟程序,依法不給予相關司法援助。

針對序言法多項修改,委員會關注修改的十多部稅務單行法會否重新刊登?黃顯輝引述政府回應指出,因涉較複雜的法律技術調整,基於善用資源,短期內未考慮重新公佈,但會盡快整理相關修改並印製小冊子。

目前政府只提交《核准〈稅務法典〉》法案的序言法的工作文本,未提交《核准〈稅務法典〉》法案的工作文本,但預計經雙方第二輪會議後,政府很快會提交工作文本。

 

 

 

 

 

 

 

 

 

 

 

資料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11/02/content_16318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