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建跨境隊伍創新培訓育才

黃顯輝三建議促灣區法律交流

為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業界交流與學習,為灣區貢獻法律界力量,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在“關於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工作者培訓推廣中心的建議”中,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組建跨境法律培訓隊伍。以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工作者培訓推廣中心為載體,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各大高校、研究機構、法務機構和律師協會資深人員的作用,組建一支灣區法律師資隊伍,面向大灣區的法律工作者、律師、法律青年,以及在灣區從事法務工作的人員,讓粵港澳三地法律人員相互了解三地的法律,提升粵港澳三地法律人員培訓體系層次,以實現高起點開局,更好打造大灣區法律工作者人才隊伍。

二是實施創新及多元化培訓方式。以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工作者培訓推廣中心為載體,積極適應“互聯網+”、“AI”時代學習提升需求,更新培訓理念、變革培訓模式,打造人技融合的新型培訓環境。深化線上線下混合、虛擬模擬、社會實踐等課堂模式創新。改進培訓方法,增強培訓效果,探索將“互聯網+”、智慧教室、雲平台、網絡課程融入人才培養過程。強化互動,深入推進探究式、啟發式教學,為培訓學員提供個性化學習方案和教學內容。

三是培養具有國家視野、家國情懷的法律工作者。以建設大灣區法律工作者培訓推廣中心為載體,加深法律工作者對國情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