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

修《民事登記法》七月生效

生死登記結婚申請電子化

涉及出生登記、死亡登記及結婚申請全程電子化的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昨日下午獲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將於七月一日起生效;而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兩願離婚條文,則自明年元旦起生效。

在法案細則性審議期間,有議員關注未來電子平台的具體操作及宣傳規劃安排。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表示,將逐步透過“一戶通”推出涉及民事登記的電子申請服務;亦已制訂宣傳方案。舉例將推出“出生一件事”的電子服務,並計劃對兩間醫院的新生嬰兒父母宣傳,以幫助了解如何出生登記及取名等。

張永春又稱,死亡登記將由登記局依法依職權作出,屆時居民完成相關登記申請後,可領取死亡登記的證明書,以作為下葬的憑證。

加強部門資料互聯

法案由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負責細則性審議,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介法案時表示,電子化涉及所有民事登記局範圍內的通知、聲明,以及向該局提出申請等行為。法案建議透過電子化的使用,加強民事登記局與其他公共部門及醫院之間資料互聯,減少居民為提交申請文件而奔跑多個部門的情況。

法案建議,允許使用電子方式作出結婚的申請。並建議將主持結婚的權限,由登記官擴大至公證員,當中包括私人公證員,而結婚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方面,都可以靈活由結婚申請人及登記官或公證員自行商討及協定。

簡化兩願離婚手續

受理離婚方面,法案建議透過修法,賦予民事登記局不僅可以受理有未成年子女的兩願離婚申請,就該局之前已經審批的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的協議,如果當事人事後要變更該親權協議的內容,可以向民事登記局申請修改,不必另行前往法院提出。

法案建議在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但由於登記局及司法機關需要較充分時間,準備涉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兩願離婚程序及更改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協議程序的規定, 則至明年一月一日起才產生效力。

 

資料來源: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4-05/22/content_1756850.htm